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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妊娠梅毒、诊疗及注意事项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9-14 20:10:24 来源:互联网 阅读:

  梅毒(Syphilis)是一种慢性接触性传染病。梅毒的病原体是苍白螺旋体是一种对人有严重致病性的螺旋体,能侵犯任何器官,产生各种症状。而妊娠梅毒危害相当大,妊娠梅毒不但能给孕妇健康带来影响,更能影响胎儿发育,导致流产、早产、死胎。即使妊娠能维持到分娩,所生婴儿患先天性梅毒的几率也很高。有些胎儿虽然发育正常,但在通过产道时,仍有可能与生殖器病损接触而感染。有资料显示,未经治疗的早期妊娠梅毒妇女,胎儿的存活率仅为50%左右,大部分胎儿会成为先天性梅毒儿。早期潜伏期梅毒妇女的胎儿存活率虽然在80%左右,但超过一半的孩子在幼儿期会成为先天性梅毒儿。那下面我们就让专家细说一下妊娠梅毒:

  一、妊娠梅毒

  一切孕妇梅毒的判断和诊断应按照2000年《最新卫生部颁性传播疾病诊疗规范和性传播疾病诊断推荐方案

  1.一切正常孕妇在第一次产前诊断、妊娠28~32周及临产前各进行一次梅毒血清学筛查。

  2.如孕妇梅毒血清学阳性且又不能排除梅毒时,尽管以往已行抗梅毒诊断,为了保护胎儿,应再做抗梅毒诊断。

  3.梅毒孕妇妊娠时如果已经接受正规诊断和随诊,则无需再诊断。

  4.如果对上次的诊断和随诊有问题或本次诊断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则应再接受1个疗程诊断。

  5.根据妊娠梅毒的不一样分期采用相应的青霉素方案诊断。初期梅毒(一期梅毒、二期梅毒及初期隐藏梅毒)和晚期梅毒(除外心血管梅毒及神经梅毒)予苄星青霉素240万U,肌注,1次/周,共4次。对青霉素过敏反应者,选用红霉素诊断(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必要时增加疗程。强力霉素或四环素禁忌施用。

  6.要求妊娠初三个月和妊娠末三个月各诊断一疗程。梅毒孕妇直至分娩前需要每月诊断非螺旋体血清定量试验一次,以便及时观察病情变化。

  7.孕妇在诊断过程中发生的吉-海反响可引发胎儿宫内窘迫、早产等。不应因吉-海反响的发生停止诊断(应和病人充足沟通)。

  二、新生儿梅毒

  新生儿梅毒判断和诊断应按照2000年《最新卫生部颁性传播疾病诊疗规范和性传播疾病诊断推荐方案

  1.孕妇梅毒所生婴儿一律进行梅毒血清学诊断。眼前我院开展的梅毒血清学诊断(RPR和TPPA)不能作为新生儿梅毒判断的诊断依据。梅毒血清学诊断阳性新生儿是否需要进一步诊断和诊断应充足考虑以下状况:

  1).母亲梅毒是否诊断;

  2).母亲梅毒诊断状况;

  3).新生儿发生梅毒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现象状况;

  4).同一实验室诊断母亲和婴儿非螺旋体血清定量试验滴度差别。

  2.梅毒血清学诊断阳性新生儿应进行脑脊液(CSF)诊断。如不能进行脑脊液诊断者,按脑脊液不正常者诊断。

  3.判断或高度怀疑新生儿梅毒的依据:母亲梅毒诊断;有先天梅毒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新生儿血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较母血增高4倍以上。

  应诊断以下项目:CSF诊断;血常规诊断。根据临床需要可做另外诊断,如长骨X线诊断、X线乳房片、肝功能诊断、颅脑超声、眼底诊断、脑干视觉反响诊断等。

  诊断方案:

  1).水剂青霉素:出生7天内,5万U/Kg,静脉滴注,1次/12h。出生7天后,5万U/Kg,静脉滴注,1次/8h,连用10-14天。

  2).如果诊断中断1天,整个诊断过程要重新开始。

  4.新生儿体检无不正常发现、血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母血抗体滴度4倍或与母亲相伴随对新生儿进行梅毒检测和评估的指征:⑴.母亲患梅毒未经诊断或未正规诊断;⑵.产前梅毒诊断不足4周;⑶.妊娠期应用非青霉素疗法诊断。

  应诊断以下项目:⑴CSF诊断;⑵血常规诊断;⑶长骨X线诊断。

  经诊断判断或高度怀疑先天梅毒的新生儿需要进行以下诊断:CSF不正常者,水剂青霉素,出生7天内,5万U/Kg,静脉滴注,1次/12h。出生7天后,5万U/Kg,静脉滴注,1次/8h,连用10天。CSF正常者苄星青霉素5万U/Kg,单次肌注。

  若母亲已经在分娩前4周得到恰当诊断且无梅毒复发及再被传染证据。征求新生儿家属是否对新生儿进行有关临床和实验室检测(CSF诊断、血常规诊断)。可选择以下诊断:苄星青霉素5万U/Kg,单次肌注。

  5.随访和疗程评价一切血非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的婴儿出生后1、2、3、6和12月复查1次RPR滴度,直到结果转阴或滴度下降4倍。已经证实CSF细胞数增高的婴儿应每6个月复查1次,直至CSF细胞数正常为止。

  妊娠梅毒患者的注意事项:

  (1)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足量用药的原则。青霉素对梅毒螺旋体有杀灭作用,副作用又小,只要配合医师坚持治疗,就会收到减少并发症、治愈疾病、及早恢复健康的作用。治疗期间,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治愈后要求定期复查,有复发征兆时,抗生素的用量要加大。

  (2)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3)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如果患者未婚,那么待梅毒治愈后方允许结婚。

  (4)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5)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

  以上讲述了妊娠梅毒、新生儿梅毒诊疗规范、及注意事项 这三方面的介绍相信广大患者都已经了解了,任何疾病的发现都是需要通过检查,并结合临床症状才可确诊,治疗请遵医生诊断结果,不要病急乱投医这样会耽误病情的,所以患者要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多多注意,对听专家的叮嘱,这样病情才能尽快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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